曲靖新规定:城区禁止饲养49种烈性犬和大型犬

发表时间: 2020-04-03 10:09

来源:曲靖日报-曲靖新闻网

本报讯(记者邱艳霞)3月30日,曲靖市公安局和曲靖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公布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标准的通告》,禁止包括昆明犬在内的49种烈性犬、大型犬在城市、县城建成区饲养,并公布了具体种类,很多常见犬只在范围内。

通告说,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犬类管理,规范养犬行为,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,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,按照《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二十条第六项:“禁止在城市、县城建成区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”。根据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并公布的规定,结合曲靖实际,有关部门制定了《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标准》;并公布了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具体种类。

参照国家农业部49种烈性犬种类,曲靖市发布的烈性犬品种名录为:阿富汗猎犬、阿根廷杜高犬、爱尔兰猎狼犬、贝林登梗犬、比利牛斯獒犬、比利时牧羊犬、比特犬、波音达猎犬、伯恩山犬、藏獒、大白熊犬、大丹犬、巴西非勒、中亚牧羊犬、川东犬、牛头犬、昆明犬、巴仙吉犬、苏联红犬、日本秋田犬、杜宾犬、罗威纳犬、意大利卡斯罗犬、大加斯科(圣通日犬)、大髯犬、德国牧羊犬、斗牛獒犬、俄罗斯高加索犬、波尔多犬、法国狼犬、捷克福斯克犬、凯利蓝梗犬、兰西尔犬、罗德西亚背脊犬、马士提夫犬、美国斯塔福梗犬、牛头梗犬、纽芬兰犬、拳师犬、日本土佐犬、圣伯纳犬、斯皮诺犬、苏俄牧羊犬、威玛犬、西班牙加纳利犬、爱尔兰雪达犬、寻血猎犬、意大利那不勒斯獒犬(纽波利顿犬)、中华田园犬(土狗),共计49种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。

军警及相关科研等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的工作用犬、护卫犬不受此限制,按有关规定办理。参照国内其他城市大型犬标准,曲靖市大型犬标准如下:大型犬体高(犬只直立时前足底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)超过45厘米的犬只。

盲人饲养的导盲用犬、肢体伤残人饲养的生活辅助用犬、军警和科研等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的工作犬只,不受此限制,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
另外,记者该了解到,根据《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:禁止在城市、县城建成区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;《条例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:违反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养犬人限期处理;逾期不处理的,由公安机关对犬只予以收容,并可以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